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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教育局“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”

发布时间:2009/9/25 10:56:26 作者:王益华 浏览量:1290次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各直属单位:

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日期为:10月1日—10月8日放假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一要积极营造喜庆祥和的庆祝氛围;二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内的平安稳定。三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甲流感防控工作,在放假前下发《告家长书》,号召广大师生尽量在家观看迎庆电视节目等,接受爱国主义教育,减少外出,尤其不要到人群拥挤空间密闭的场所,以免传染。做好患病学生的随访。节后要及时了解学生节假日期间健康状况和外出情况,登记备案。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于9月2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106室(电子信箱:jnjyjlgl@163.com)。

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

2009年9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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