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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区教育局《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09/3/31 14:32:06 作者:王益华 浏览量:1267次

各学校(幼儿园)、直属单位:

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,2009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:4月4日—6日,共3天。其中,4月4日(星期六,清明节)为法定假日,4月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4月4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

放假期间,请各校、各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
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

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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